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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湖46名老赖主动投案 “邱法官,我这就去给钱”

  中国江苏网8月19日讯 18日上午,金湖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邱永军办公室响起急促的电话铃声。“邱法官,我是金和平(化名),我这就赶过去给钱。”

 

  建筑业个体老板金和平,2012年因一起买卖合同纠纷被诉至法院,审理后被判向原告支付货款25万元。判决下发后金和平如人间蒸发。进入执行程序后,该院将其姓名、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录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,在省高级人民法院政务网“执行公示栏”和淮安市门户网站“淮水安澜”上公示。金和平隐匿期间一边躲藏一边私下谈业务,但失信身份一次次被对方无情拒绝,他无奈之下只好到法院主动投案。

  去年金湖法院被公示的191人次失信被执行人中,先后有46人主动上门履行了生效法律义务,执结各类执行积案109件,执结标的额485.26万元。 (蔡志明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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